兒童優惠票按身高“一刀切”不符合保護未成年人的初衷
發布時間:2019-02-26
日前,廣州長隆集團多個場所因存在以身高作為未成年人優惠票標準問題,被廣東省消委會提起訴訟,再次引發人們對兒童優惠票價的關注。景點景區、公園未成年人優惠門票究竟該以身高為標準,還是以年齡為標準,一直存在爭議。廣東省消委會訴訟,是我國首例未成年人消費公益訴訟。
將發育較快的兒童排除在外
自去年8月起,廣東省消委會就未成年人優惠票身高標準問題啟動專項調查,發現廣州長隆集團下屬的長隆歡樂世界、野生動物世界、水上樂園、飛鳥樂園在未成年人票價優惠方面存在以身高作為劃分標準的問題。廣東省消委會決定依法提起消費民事公益訴訟。
事實上,景點景區以身高作為未成年人優惠票標準,目前在全國范圍幾乎都是約定俗成的。上海的不少景點,未成年人優惠票也以身高界定,如身高1米以下免票,身高1米到1.4米之間的未成年人享受相當于成人票5—7折不等的優惠。而國際上的通行做法是按年齡標準劃分。
在我國,未成年人指的是未滿18周歲的公民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》,博物館、紀念館、科技館、展覽館、美術館、文化館以及影劇院、體育場館、動物園、公園等場所,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未成年人免費或優惠開放。目前不少景點景區實行1—1.4米身高的優惠標準,已將相當一部分生長發育較快的兒童排除在外。此外,原本可享受一定優待權益的13—18歲以下未成年人,在以身高為標準的前提下被不少景點景區的門票優惠政策排除在外,這也不符合優惠票政策保護未成年人的初衷。
引導隨身攜帶未成年人證件
一位旅游行業人士說,景點景區未成年人優惠票以身高為標準難以大面積改變,說到底無非“利益”二字。他認為,對于景點景區而言,既有的身高標準簡單易行,無須一一核對證件。按照現在未成年人的長勢,不少13—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被排除在身高標準優惠對象之外,不得不支付成人票價,等于為景點景區增收。景點景區主動推行年齡優惠票標準動力不足,需通過更高層面的立法予以推動。
除了不少旅游景點景區未成年人優惠票實行身高標準外,類似標準也存在于購買車票等環節。相關人士建議通過立法明確優惠票標準,讓未成年人應當享受的福利政策落到實處。在政策過渡階段,還可實行身高標準和年齡標準并存的形式,通過市場選擇將消費者的習慣引導到隨身攜帶未成年人證件上來,最終普及以年齡為標準的優惠票政策。(解放日報記者 李寶花)
來源:中國新聞網